浙江嘉兴秀洲区:检察建议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23-10-2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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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秀洲革命烈士陵园及秀洲革命历史陈列馆管理单位对无障碍环境设施依法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前不久,秀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人员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局、王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起走访位于秀洲区王店镇的秀洲革命烈士陵园、秀洲革命历史陈列馆,对园内、馆内环境建设进行现场调查。
秀洲革命烈士陵园始建于1972年3月,于2020年进行扩建修缮,并从王洪合、李乐楼革命烈士陵园更名为秀洲革命烈士陵园。工作人员经实地调查发现,烈士陵园进入口、通往纪念墙台阶、停车场均未设置无障碍通道以及瞻仰路线无障碍通道坡度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等问题,无法满足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自主参观的需求。各单位通过会商,决定由秀洲区检察院对陵园管理方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支持,我们一定将我区革命烈士陵园的无障碍设施整改好,维护好园区的整体环境,保障各界人士特别是残障、老年等特殊人士缅怀革命先烈。”王店镇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制定设计方案立即整改,力争在第六个国家英烈保护日之前改造完成。
同时,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一起悼念了长眠于此的王洪合、李乐楼烈士。
(记者王春 通讯员秀湖)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0/t20231015_630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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